前篇:當「潮玩」遇上樂園(上)泡泡瑪特、積木熊、迪士尼達菲熊等「輕 IP」,能有主題樂園嗎?
「潮玩樂園化」案例三:達菲家族
可能有些讀者覺得,「達菲家族」與講起「潮玩」會聯想到的盲盒、塑膠公仔,感覺不太一樣啊?確實,迪士尼家族名門正派出身的達菲熊與它的小夥伴們,就玩具屬性上,更接近傳統的毛絨布偶,其後才是各種不同材質與品類的二消商品。
但就 IP 屬性上,達菲家族確實和迪士尼傳統 IP「影視先發,玩具後上」的路徑不同,它沒有任何電影、電視卡通作為支撐,而是一開始就出現在迪士尼的商店區,以玩具形式登場,關於它的故事,也僅僅是一張隨玩偶附贈的卡片,簡單交代。
讓我們再更具體地做個比較:「傳統型」的 IP 人物如《冰雪奇緣》的艾莎公主,通過兩集電影,我們認識了她的家人,對她與家人之間發生的過節如數家珍(父母早亡、姊妹之間的相愛與誤會),也對她的性格突破(還有那首洗腦主題曲〈Let It Go〉)有深刻共鳴,連她身處的冰雪王國、城堡與房間的各個細節,都留下立體而完整的印象。
但達菲家族最新爆紅的角色「玲娜貝兒」(LinaBell),迪士尼提供的是一支僅 1 分多鐘的介紹,讓我們知道她的故事:當達菲在森林裡迷路時,是玲娜貝兒藉由達菲身上的痕跡為線索,最終幫達菲找到了回家的路。
也就是說,官方給出的故事,只有「玲娜貝兒」是一隻充滿好奇心、會使用放大鏡解決問題、熱愛思考的小狐狸。除此之外,玲娜貝兒的其他面向,主要都靠遊客一起二創,如「玲娜貝兒遇見粉絲爬牆時候的反應」、「玲娜貝兒不喜歡被叫兒兒」等熱搜話題,都不是官方主動引導與設定。
那麼,走輕 IP 路線的達菲家族,樂園化的程度如何呢?以目前來說,還沒有單獨設立騎乘設施的規劃消息,當然也沒有獨立主題區的佈局。而是在迪士尼行之多年的角色見面會環節上延伸,比如,東京迪士尼樂園的海洋美國海濱區域「漁村迎賓小屋」,重新以達菲家族的 IP 形象包裝,並且,讓穿著期間限定新服裝的達菲家族人物出來與各位遊客見面合影;同時,達菲與好友們的溫馨故事也被改編成兩篇交替上演的短劇,以餐廳秀的形式演出。達菲家族的人物也將出現在園區標誌性的遊行之中。

「潮玩樂園化」案例四:泡泡瑪特
最後,回到文章前篇一開始提到的,泡泡瑪特是在今(2021)年 8 月 18 日成立北京泡泡瑪特樂園管理有限公司,註冊資本 1,000 萬人民幣,業務範圍涵蓋城市公園管理、遊樂園、遊藝娛樂活動等,公司由北京泡泡瑪特創意文化有限公司 100% 持股。
公司才剛成立,想當然現在說什麼都言之過早。不過,泡泡瑪特確實已經走入樂園,並且,還是北京環球影城與上海迪士尼!

今年 11 月 6 日,泡泡瑪特全國第 300 家零售門市在上海迪士尼小鎮開業。迪士尼小鎮是緊臨上海迪士尼的免票購物區,由各大名牌進駐,像是 NIKE、LEGO、Pandora 珠寶等都是座上嘉賓。
上海迪士尼小鎮的泡泡瑪特門市以「劇場」為主題,圍繞 Molly、Labubu、Dimoo 和 Pucky 這 4 個主 IP,打造出劇本創作區、排練區、售票區、舞臺區、表演區及後台區的完整劇場。
進駐北京環球影城免票購物區的泡泡瑪特門店,則在今年 9 月 7 日迎賓,整間店延續城市大道店鋪一貫張狂鮮明的外觀風格,設計成一座巨大的抓娃娃機,黃、紅色的明亮主調,迅速擄獲遊客的目光。

走進店內,除了常規商品,北京環球泡泡瑪特概念店開幕時,還首發了 5 款電影聯名的大號人形模型,像是自有 IP「DIMOO」、「小肥魚 ELF」就分別與環球知名 IP、大導演史蒂芬史匹柏的電影作品《E.T.》、《大白鯊》強強聯手,推出限量潮玩。

不過,即使進駐兩大知名樂園,外觀內裝再怎麼炫目,泡泡瑪特的定位仍不脫零售店,做的是免費進場,商品買賣的生意,距離終極的「樂園化」──一個獨立售票的景點、一個能逛上半天甚至住在裡面的娛樂空間──還相去甚遠。這樣的現況,也反映在泡泡瑪特與其他景區的合作上。

總結:潮玩樂園化,剛出發未抵達
透過正文的爬梳與案例,筆者認為:若以「獨立售票景點」為樂園化的終極目標,目前潮玩的樂園化仍在起步階點。
「欠缺故事」是其中一個原因,但為何故事如此重要?這是因為主題樂園的本質,其實就是一座立在大地的電影。有了故事(電影/影集),讓角色的出場有了空間的設定,這是樂園營造的基石。
其次,圍繞故事,不只主角的個性能變得立體,能讓遊客代入與投射,配樂與主題曲的出現,更讓 IP 的情緒定位越發明確,這就是為何我們走進環球影城的哈利波特區,簡單幾小節的背景音樂,就能瞬間召喚起電影中神秘氛圍;走進小小兵區,喧鬧活潑的旋律,就讓人立即知道這是個盡情歡鬧的地方。
而這些,是沒有故事的潮玩/輕 IP 所欠缺的,但欠缺的難道不能補上嗎?當然可以!只是在發展的路程上,顯得繞了點路。
換個方式說,故事提供的,其實就是樂園化過程中不可或缺的「空間設定」與「情緒設定」,這兩個是必須由運營方主導,而絕不是一句「交給遊客自由代入,千人千面千玩法」可輕易置換的,畢竟遊客願意付錢買單,要的就是一個精心打造過的世界,一個和現實截然不同的空間,否則,你販賣的樂園,無異於一座堆砌現成遊樂設施的停車場,也和時下常見的,只是把平面形象輸出成立體背板、供人拍照打卡的快閃展,同樣膚淺、單薄、不經玩。
而針對潮玩/輕 IP 跨足樂園,畢竟是兩個差距極大的產業,建議不妨用試水溫的方式,像是文中提到的單項收費模式,例如結合露營活動、熱氣球探險;或是從室內樂園做起,因為欠缺故事的空間語境,要在室外空間要做到一樣的氛圍包覆感、沉浸感,實在困難;也可以運用近年興起的 AR、VR 技術,開始做小規模的故事設定,並同樣走單項收費的嘗試。透過這些方式,走穩潮玩/輕 IP 跨足樂園的道路,未必不可行。
執行編輯:劉芳瑜
核稿編輯:孫雅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