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英雄們的後盾──《國體法》只是第一步,台灣「體育改革」之路還很長
而「運動」的範圍則更廣,可以泛指單人或團隊的運動、休閒的運動或是職業運動。在國際正式的稱謂中,通常是使用「運動」(Sport)而不是體育。但兩者之間仍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在所有的「運動改革」當中,體育,也就是「體能教育制度」的改革是必然的一環──因為如此才能啟蒙青少年對運動的興趣,並在體能的黃金時期經過訓練培養成為優秀的運動員,創造更好的成績。
楊永苓 Sandy Yang/一路上 On the Road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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