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才好、記性佳、愛說謊、動輒拿「某某法第幾條」來唬人?──法律工作和電視劇演得不一樣
不就是數學公式嗎?我國中就會了。」資深同事卻一臉嚴肅的告訴我:「我倆都不是律師,沒有 attorney-client privilege(律師──客戶保密條款,指客戶在獲得法律諮詢或協助時,有權拒絕透露及阻止他人透露個人與律師之間的交流內容。同時,律師有權拒絕以其從客戶方得知的信息作證。),是有可能被傳喚出庭的,而你剛剛說的話,就很可能導致專利申請被駁回。」
黃普辰/轉轉角度看世界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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