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文同種」絕非降低戒心的理由──從誤入英國「黑店」的親身經歷,談海外求職需知
無論什麼工作、無論雇主國籍、無論自身處境,對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如不簽約、扣護照、薪水現金支付、工時長假期少等等)都不能因此合理化。如果到職前覺得對工作有疑慮,可以找藉口婉拒,不用怕對方不高興而勉強自己。若是到職後才發覺不對勁,記得暗中蒐集雇主不合法理的證據,紀錄相關事件與雙方對話以防萬一;同時照合約上的通知期以書面(email)正式告知雇主,走正常的離職程序而非不告而別,才不會背上違約罪名。
陳怡潔/在倫敦醒來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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