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3 年後,離家找初衷(中)為何在哈佛做喜歡的事,竟如此辛苦?
但 E 向我解釋在不知道這個經典行政法案例(Chevron v. NRDC)是什麼的情況下,走進那幾堂課的教室會是什麼慘狀;並用她可愛的澳洲腔建議我重新安排選課。真的假的?當時我並沒有很認真看待每堂課的修課負擔,修我想上的課、念我有興趣的東西,是我最大的目標。儘管和 E 討論了很多次,我還是按自己的喜好確定了大部分課表。開學後,我接著在我的修課基礎上擬定論文的題目並尋找指導老師。
Project Commencement 啟程計畫
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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