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聯合國亞太區 UNAIDS 官員,30 歲時,我確診 HIV 帶原⋯⋯」——汙名化與歧視,比病症本身更有破壞力
可是時常與 HIV 和愛滋病一起出現的,都是那些很負面的新聞⋯⋯不錯,在當代的媒體中,確實常常可以看到將「愛滋病」與「負面事件」一起報導的新聞,諸如「性派對轟趴」、「毒蟲共用針頭」、「搶劫犯咬警察拒捕嗆聲是 HIV 帶原者」⋯⋯但這種迷思並不難破解:如果這些行為,真的是如此惡劣與危害社會,那應該被指責與依法處理的,是那個做出行為的個人,而非擴大指涉整體感染 HIV 的群眾。
Jack I.C. Huang/The World 2.0
20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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