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日本人在台灣的創業實錄:用 50 萬存款匍匐前進,接翻譯到深夜也要實現的夢想
二、聘僱外國人薪資不得低於「47971」:依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八條規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其薪資不得低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行職業別薪資調查最新一期之工業及服務業專技人員每人月平均薪資,該薪資標準係為國內專技人員月平均薪資〈目前為新台幣 47,971 元〉,即雇主有聘僱外國人之需要,其薪資自不得低於該項標準。
佐藤峻/日本人的台灣創業紀錄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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