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北市府公務員的告白:議員「協調案件」一年超過 25,221 件,市政不是你們鞏固選票、服務既得利益的工具
市政不是私人企業、集團、公司透過議員指揮的「下屬單位」,而應該是真正屬於、服務全體市民的「公共事務」。但長久以來,這些「公共事務」在很多時候,卻淪為理應代表多數人利益的民意代表們,為了「服務」掌握地方勢力者、金主們的工具,成為用公眾資源,鞏固下一次選票的工具。的確,所有的「協調案件」、「請託案件」狀況不一,不能一概而論。事實上也的確有為了公益發聲或凝聚共識的「協調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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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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