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版權成為爭議,創作者應如何自保?──在道歉和義憤填膺之前,請先打給律師
起初合約的訂立無論如何公平,一但進入了想要分道揚鑣的階段,常常猶如感情不再但又有一方心有不甘的情侶,陰魂不散的過去,讓雙方的生活都無法前進。雖然從律師的角度,總是希望當事人可以按部就班的處理每一段法律關係,讓法律關係可以清楚明白,避免後期紛爭。但人非機器,也有許多其他非法律上(如情感、讀者、其他商業計劃)等考量,違約因而發生。此種情況雖然不盡人意,但同樣的有相應的解決方法。
打混律師/讀者投書
2017/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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