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但平等?」──從《怪獸與牠們的產地》看同性議題公投之爭
如今在台灣,相信不會再有人認為同志是「罪」或是「錯」(可能還是有吧,正如至今仍有人非常崇拜希特勒,或是覺得大屠殺好帥、好厲害的人,我們堅信思想的自由不可限制,但麻煩這類人把這種想法留在心裡就好,真的不需要去張揚,更別在生活中付諸行動⋯⋯),爭執點轉移到「修民法」與「立專法」的攻防,這是一個基本平等權的辯論,而辯論的核心在於究竟怎樣的作法才能符合公眾的利益,才能把文明推升到更高的層次?
Jack I.C. Huang/The World 2.0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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