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同志權益正常化」這場仗,反動者早已輸了:「反同婚 3 公投」的論據與手段,真能阻擋時代潮流?
而此 3 項公投議案,也都於今年 4 月,通過了中選會審核成案,進入連署階段。公眾議題的辯論,若總是以「輸贏」來定奪「是非」,筆者其實並不完全贊同──畢竟每種聲音,都代表某部分人的想法與利益;且公開發表言論,本就是民主開放社會中,人們的自由與權利。筆者一向認為,若不侵犯到他人,「意見」本身不應區分高低貴賤,只有價值觀的不同。
Jack I.C. Huang/The World 2.0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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