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後來才知道,原來只是『身為同志』並不違法⋯⋯」汶萊 LGBTQ 行為難定罪,但光是「讓人恐懼」就夠了
這種戒慎之心,或許可以追溯至失敗收場的 1962 年汶萊暴亂:當時,反對汶萊君主、也反對加入馬來西亞聯邦的反抗團體,襲擊了警局、政府設施,以及生產石油的賽瑞亞鎮。50 多年過後,這場暴亂在汶萊仍然有如禁忌話題;民眾覺得,公開討論這段歷史,可能會導致自己的忠誠遭到質疑。禁忌亦延伸至針對政府和王室機構的一切批評,也有人因為貶損君主或批評宗教事務,遭到煽動叛亂罪起訴。
New Naratif
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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