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史上最嚴個資法」上路,與我何干?──希望有「爆料」與「肉搜」文化的台灣,也能學會尊重他人隱私
坦白說,我不能假裝自己熟知法律的內容,一開始也只注意到零星的新聞,同時很多網站寄來了新的隱私權規定。而自己如同以往,為了貪圖方便,繼續使用網站服務,許多隱私權的內容,沒有詳細閱讀,就按下了同意鍵送出。但因為住在荷蘭,屬於歐盟的一份子,生活意外地受到了明顯的影響。我回想了日期,剛巧就是 GDPR 通過的隔天。搭乘公車、刷公車卡上車時,螢幕有顯示,但沒有逼逼聲響。
任恩儀/N1 的田野筆記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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