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現場採訪手記】之一:旺角警署前的「臨時靈堂」
視線順著光線尋過去,朋友卻提醒切莫直視──原來這一道道光束,是抗議者為擾亂警方視線所發出的雷射光,近距離照射會傷害眼睛,因此亦被警方視為「襲警」之舉。為什麼朋友口中的「手電筒」,射程能這樣遠呢?「因為這些手電筒,本來是拿來觀星用的。」向天空照能清楚指向星晨,向人間照能看到什麼?或許連操光者也不確定。畢竟一道光就射了大半公里,抵達時是何等光景,大概只能靠遠方的反應判斷。
林欣蘋/A Steady Gaze at the Wreckage
2019/09/09
1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