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中共「依法治國」的滿紙荒唐──聯合國《新疆人權報告》出爐,國際法學者怎麼看?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賦予公安機關在調查恐怖活動時,只要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核准,即可「提取或採集嫌疑人的肖像、指紋、虹膜圖像等人體生物識別信息和血液、尿液、脫落細胞等生物樣本,並留存其簽名」、「查詢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和「責令嫌疑人遵守一項或多項管制措施,並可以採取電子監控、不定期檢查等方式對其進行監督」等,完全讓行政部門長驅直入人民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