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患者違法肇事,同為病友的我有話要說:言語霸凌「所有患者」,然後呢?怎麼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本月初在高雄,發生了一起因駕駛人癲癇發作,連續衝撞前車而造成的 1 死 12 傷交通事故,除了為此憾事感到難過及惋惜外,同為癲癇病友,我對於肇事者有苛責,卻也難免有著不忍。先說苛責吧:台灣現有的法律明文規定,癲癇患者不得考照,因此無照駕駛上路的肇事者,自然責無旁貸。在台灣癲癇病友族群內,也興起了一陣討論的波瀾,有不少病友頗不能諒解:「肇事者為何明知故犯,拖了整群人下水一起被污名化?」
Jin Hsieh/Yes!Jin 在英國說。畫
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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