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行人地獄」來到「步行城市」,我看見這些現實:一個臺灣學子的倫敦觀察

倫敦有許多有利的先天條件,也已經展現出一些遠見。不過,距離真正的步行友善、馴服汽車,還有一大段路要走。可以說,倫敦和臺灣的都市同樣在學習的路上。
從「行人地獄」來到「步行城市」,我看見這些現實:一個臺灣學子的倫敦觀察

拍攝於查令十字路口。

Photo Credit:沛駿 提供

今(2023)年 5 月 8 日,臺南發生嚴重車禍,一名駕駛在路口轉彎時不慎撞上行人,導致一對母女重傷,女兒送醫後宣告不治。

此事引發各界關注,網紅 cheap 在多個縣市發起「行人安全大富翁」快閃串連活動,呼籲重視行人路權。此時,社會大眾也回憶起臺灣「行人地獄」的罵名,再次檢討起道路設計、都市規劃等議題。作為臺南子弟,也是關心都市規劃的用路人,對這起事故不免感到痛心。

不過,出乎意料地,我目前所在的「英國」,竟然出現在最近的討論聲量中。我不禁好奇:英國真的對行人比較友善嗎?如果真的如此,是為什麼?如果不是,又是什麼地方出了問題呢?

針對這項議題,我查閱了資料並整理成這篇文章。礙於經驗所限,接下來的討論將以倫敦市中心(Central London)的情況為主,但也會涉及全國性的法規和規劃原則。

初步觀察:較舒服的步行空間

首先,倫敦令人驚訝的一件事,就是行人非常愛闖紅燈。

英國大多數的交通號誌,並沒有安排固定的時間讓行人和車輛輪流用路,而是在號誌上設計一個按鈕,讓行人表達過馬路的需求。按下按鈕後,交通號誌會偵測路況讓行人穿越(註)

倫敦常見的號誌設計。圖/沛駿 提供

不過,任何到倫敦的人都會注意到:即使行人號誌還是紅燈,只要沒有車,倫敦人也會直直穿過。學會了這個習慣,到歐洲其他國家時,反而對行人的守法有些驚訝。

也許在臺灣人看來,英國的行人有些不守規矩;不過,反過來說,這也是個對行人更加寬容的國家。而這可以用另一個現象佐證:在倫敦走路相當舒服。

倫敦的人行道普遍寬闊平整,也有金屬護欄、庇護島、高出車道的路緣石等設計,行人的動線很少會和汽車重疊,彼此不用爭道。人行道在臺灣往往挪作各種用途,在英國則不見車輛亂停或雜物亂堆。

對遊客而言,倫敦的建築和街道相當漂亮,也有不少廣場、林蔭等公共空間。比起開車或是大眾運輸,走路更能品味街道的風景。對居民而言,在一定距離內,比方說到鄰近的大超市採買,走路也是個合理的選項,即使不選擇開車,也可以自在使用道路,不需要提心弔膽。

英國的秘密,到底是什麼呢?良好的使用體驗出自好的使用習慣,而使用習慣又是受到硬體設計、規劃、觀念等多個因素影響。即使有寬闊的道路,市民未必就會想要走路,因此在我看來,硬體並不能完全解釋。

接下來我將分成交通法規、大眾運輸、都市規劃三點來探討。

「愛闖紅燈」是不少人對「倫敦行人」的印象之一。圖/Andriy Blokhin@Shutterstock

交通法規:讓路文化的養成

首先,在英國的法規中,有一件事很清楚:行人是脆弱的。在 2022 年的公路法規(the Highway Code)修正案中,列出了「責任階層」(hierarchy)的原則。在碰撞發生時,越脆弱的用路人,在階層中享有越高的地位。相對的,由於車輛駕駛更容易造成傷亡,因此地位較低,也應該負起較多責任。這條原則特別適用於大型客貨運車、廂型車、汽車和重型機車,其次則適用於單車、馬匹和馬車。

此外,在同一次修訂中,也說明在各式路口,正在或等待過馬路的行人有優先權,無論方向,轉彎車輛皆應讓道。所以這次臺南的車禍事件,在英國也是不該發生的。

這樣的概念其實反映了英國的駕駛文化:行人才是最優先使用馬路的人。按照法規,車輛只有在碰到枕木紋行人穿越道(也就是斑馬線)時有義務停下,如果是靠號誌控制,汽車大可直接通過。儘管如此,當部分路口有過路的需求,卻沒有設計號誌時,往往仍可看到有車輛主動禮讓。

大眾運輸:提供開車以外的選項

其次,也是倫敦表現不錯的一點,就是步行與大眾運輸的整合。走路畢竟不可能涵蓋所有的移動,也需要更快速的運具來協助通勤。此時,如果大眾運輸在可以步行抵達的距離,市民就有理由不必開車。

倫敦的大眾運輸幾乎全由交通局(Transport for London)負責規劃,而這個局處最主要的目標,就是在大倫敦市區建立起綿密的公共運輸網,其中最著名的系統大概是倫敦地鐵。目前地鐵有 11 條路線,總長 422 公里,一共通過 272 個車站,讓人在城市任何一處角落都可以很快搭上地鐵,然後前往另一個角落。為倫敦 9 百萬居民服務,綽綽有餘。

除了地鐵以外,也有作為輔助的地上鐵、伊莉莎白線、輕軌、電車,加上深入街道與社區的公車(也就是紅色雙層巴士)、共享單車、渡船等等。這些系統的功能都很明確,互補性相當好,一方面避免了服務重疊,可以有效分配交通資源;另一方面,也讓人可以依照不同地域、前進目的等需求來選擇移動方式。

在倫敦經常可以見到紅色雙層巴士的蹤影。圖/Alena Veasey@Shutterstock

有了這些設施,讓人走路的意願提升不少。以我自己而言,我的宿舍位於塔橋南岸,離學校稍遠,步行要 50 分鐘,因此我最常選擇搭乘地鐵,可縮減到 35 分鐘。雖然不至於一出門就有地鐵站,但只要 15-20 分鐘就可以走到最近的車站,5 分鐘可以從車站走到學校,加上地鐵不受路面交通影響,是相對可靠的選項。

更重要的是,公共運輸提供了不同的可能性:所有倫敦市民都清楚,在市內移動並不需要到哪裡都開車。而如果是在交通擁擠的市中心內移動,走去搭地鐵可能比開車來得更直覺。

都市規劃:心有餘而力不足

由倫敦市長 Sadiq Khan 在 2018 年發表的願景看來,英國已經逐漸注意到「步行城市」(Walkable City)的概念。市長表示,希望在 2041 年之前,在倫敦有 80% 的移動透過步行、單車或大眾運輸完成。

同年,他發布了「步行政策方案」(Walking Action Plan)來解釋新的措施,其中就提及建設道路、設計步行環境、連結大眾運輸、引領文化改變等四個方向,希望從不同方面著手,讓步行成為合理、直覺又舒適的體驗。

什麼是「步行城市」呢?這個理念希望改造目前的城市,使得公共空間不只能讓大量的車流通行,更適合生活休閒,而且滿足各種不同移動方式,尤其是步行。這樣將減少開車的需求,並避免都市無限蔓延。事實上,走路不只是最本能的移動方式,也能帶來經濟、健康、環境等多種好處;如果能提供開車以外的可能性,我們的都市就不會如此堵塞、令人窒息。

理念說得很漂亮,那要如何才能改變我們的都市呢?光是減少汽車、讓行人可以安全走路是不夠的。假使要去任何地方都要走 20、30 分鐘以上,或是路上沒有任何事情可做,那大家仍不會選擇步行。因此我們也需要考量行人的需求,型塑出都市的種種細節──可能是社區內良好的生活機能,可能是駐足休息的空間,也可能是優美的歷史街區。

可惜的是,倫敦市府雖然已經注意到這個概念,但政策方案中只提到要全面調查道路的步行條件,並引入綜合性的檢查指標、分享調查結果等等,仍在蒐集資訊的基礎階段。市府推出的政策目前仍著重於於提高開車的成本,例如擁擠費(Congestion Charge)。從 2003 年開始,在早上 7 點到晚上 10 點之間,駕駛業務用車輛進入倫敦市中心,就會自動辨識車牌,向車主收取費用(目前費率為每天 £15)。此外,車輛如果進入「低排放區」(Low Emission ZoneLEZ)和「超低排放區」(Ultra-Low Emission ZoneULEZ),必須符合排放標準,否則也要收費。

這項政策是否真的讓行人走得更加舒適、城市更加宜居?尚待證實。可以確定的是,施行 20 年下來,這項政策確實讓駕駛感到相當「頭痛」。有數個區議會(主要是外圍市鎮)甚至對市府提起訴訟

窒礙難行的「骨感現實」

如先前所言,和臺灣相比,倫敦已經相當適合走路。不過,倫敦的案例仍遠非完美。

舉例來說,重大交通樞紐與觀光景點的車流量還是相當驚人,而行人雖有硬體的保障,但仍有在車流之中求生存的感受。不只普通行人不安全,也影響了觀光的體驗。

查令十字路口,雖然是重要觀光景點,但路口車流仍大。圖/沛駿 提供

為什麼會這樣呢?首先,英國受人讚賞的讓路行為是種「文化」,但並非強制。假設駕駛無意遵守這樣的文化,行人卻有過路的需求,仍然會暴露在與車爭道的危險當中。也因為倫敦行人喜歡闖紅燈的習慣,而加深了駕駛與行人、開車與無車市民之間的緊張。

其次,比起歐陸的荷蘭烏特勒支、西班牙巴塞隆納等成功案例,倫敦市長提出的政策其實相對保守,大多數措施仍然將眼光放在限制車流、增加開車的成本上。但是,正如前述,倫敦也需要徹底檢討各種公共規劃與設計,尤其是藉由提升更多公共空間(例如空曠的廣場),使市民更有駐足逗留的理由。雖然市長的政策說明書已經注意到可步行性受到許多成因影響,也有零星的工程正在進行,卻未見太多全面與深刻的檢討,停留在蒐集資料的階段。

最後,倫敦的駕駛其實仍不願意放棄開車。英國人熱愛汽車,比起歐陸鄰居(像是已經邁向無車城市的法國巴黎),英國街頭更常見名貴跑車,也視車輛為社會地位的指標。這導致市府將牛津街規劃成步行區的計畫,最後仍遭到區議會反對,不得不腰斬;而牛津街所在的西敏市,正是英國名車最密集的地區。

此外,「超低排放區」(ULEZ)也並不受擁車市民歡迎。批評指出:大倫敦還有許多外圍區仍仰賴汽車通勤,冒然將全市劃入低排區,是無視在地的需求。

不少擁車市民對「超低排放區」(ULEZ)政策感到不滿,甚至上街抗議。圖/Koca Vehbi@Shutterstock

結論

步行是人最直覺,也是最謙卑的移動方式。下了汽車,我們仍然是行人,也都仰賴公共空間來生活。

適合步行的城市,除了更有生活氣息,也容易形成緊密、彼此相依的社會關係。相反地,車輛需要的寬闊道路與廣大城市,意味著人與人之間不容易產生連結、彼此孰悉,在道路上的衝突,也隱喻了彼此緊張、不和諧的關係。

整體來說,倫敦有許多有利的先天條件,也已經展現出一些遠見。不過,距離真正的步行友善、馴服汽車,還有一大段路要走。可以說,倫敦和臺灣的都市同樣在學習的路上。不過,有鄰近的歐陸城市作為參照,加上日益高漲的減排意識,倫敦還是很有動力與願景來改善步行條件。

反觀臺灣,大多數都市仍在建設人行道的階段,甚至連像樣的人行道和遮蔭空間都沒有。然而,把眼光放遠來看,交通恐怕只是一環。根本而言,仍需要都市規劃這一專業真正進入臺灣行政體系的視野,才能更全面地看待為人詬病已久的都市問題。

註:這種穿越道稱為「鵜鶘穿越道」(Pelican crossing),取自 PEdestrian LIght CONtrolled crossing 的字首諧音。此外也有讓單車與行人同時穿越、以及馬匹專用的穿越道。

執行、核稿編輯:孫雅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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