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王中富
《高級中等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組織,⋯⋯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
今年 7 月初開始,北市薇閣高中因為嚴苛的「禁愛令」而上了新聞檯面。在禁愛令被揭穿的同時,大家也發現薇閣高中學權之所以低落,有很大一部份原因來自這所學校似乎根本沒有學生會能為學生族群發聲。
薇閣高中在事跡敗露之後,沒有及時止火,反而是抄襲南山高中的學生會組織章程來誆騙教育部。媒體訪問學生時都得到「從來沒選學生會」的答覆,而校方在被查出這些年來都沒有會議紀錄時,甚至推託是學生沒記,種種荒謬行徑讓真相大白後的薇閣顯得更加難堪。
9 月 20 日,由薇閣學生組成的「薇閣高中學權促進計畫」在社群媒體上發文表示,薇閣即將擁有民選班聯會。這不只是台灣高中生學權的勝利,還象徵著法治的維繫,及學生自治的重要性。
筆者希望大家能從薇閣的事件了解學生自治的重要。身處臺中一中──全臺學生自治風氣最鼎盛的中學之一,筆者想從自己擔任剛滿一年的「評議委員」的角度,聊聊臺中一中自治體制的各種面向,以及學生自治對於我們的意義。
臺中一中學生自治主體:學生自治聯合會
學生自治聯合會簡稱「學聯會」,全體校生皆為會員。臺中一中學聯會最特別的,是它三權分立的結構:學生會、學生議會、評議委員會,分別統籌行政、立法、司法之權。
其中,學生會有學權部、公活部、財政部、自治部、新聞部、美宣部 6 部,幹部由學生會長任命;學生議員共 75 席(包含議長、副議長),為各班班級代表擔任;評議委員會由學生會長提名、任命,除非辭職或被罷免,否則評議委員為終身職,畢業卸任後轉任諮詢委員。
學生會長選舉,依據《正副會長選罷法》,會在高三生預定畢業日前一個月舉辦。全體學生皆為投票人,候選人則是經由學生政黨推薦,或經選舉人總額 1.5%(約莫 40 餘位學生)連署登記參選的高一學生。

臺中一中學聯會法規分 4 大篇:中央法規、行政法規、立法法規、司法法規,包含組織章程在內總共有 27 部法規。台中一中的學生自治體制自 1987 年建立至今似乎已經成熟,學生應該有了一個揮灑熱血、對抗社會不公的舞台,能奮力與學校抗爭。但,我們的學生自治,真的有那麼完美嗎?
學生議會大會(又稱作「常會」),是少數學生會、學生議會、評議委員會三權能共聚一堂的會議,也是大多數問題的溫床。在每學期 4 次的大會中,有許多意想不到、荒謬的事情會上演。
來吃便當的議員們?
常會通常是在午餐時間開始,快一點的話能在午休結束前回到班上,討論比較久則可能拖到下午第二節才結束。因為會佔用到用餐時間,所以學生議會秘書處會幫所有出席與列席人員訂便當。但很多時候,這些便當都被浪費掉了。
學生議會常會的主要程序通常是:會前提案、學生會報告、議會對學生會質詢。提案是法規授予 3 個分立機關都享有的權利,對於政策與法規如果有認定不適之處,可以在議會上提出修正與討論,進入讀會程序。
這是極其方便的工具,對於任何對現況有想法的人,這當為最有效率與改變力度的方式。但綜觀整個 109 學年,學生議會沒有任何一件提案,只有一件討論時提出的修正案,而多數的提案都是學生會提出如會費案或預算案這種施政類型的提案,以及評議委員會的法律修正案。作為常會中佔比最大的族群,議員們在提案權的使用上,並沒有法條期待的如此活躍。
單就提案一事而言,不足以顯現議會鬆散的亂象。在筆者這一年的觀察下,每次常會幾乎都有一半以上的議員是帶著書、講義、考卷等外務來開會的。很多人把常會當成是自習的時間,雖然依然會舉班級牌進行投票,卻對學生自治沒有太大貢獻。
學生議員對於議會也不是毫無參與,無論是針對提案提出問題、或是對學生會質詢,都會有議員踴躍發言。不得不說,許多議員在此環節的發言確實十分有水準,能一語道破學生會執政上的盲點;但也有許多議員的質詢並不太妥當或精確,不免有為了質疑而質疑的態勢——這些議員不是反覆問學生會早就講得很清楚明白的問題,就是對一些無關緊要的小地方雞蛋裡挑骨頭;在質詢完之後,不但學生議會沒有得到有用的資訊,學生會對於政策上的改進方向亦沒有收穫,只讓整個議會程序變得更加冗長。
筆者所述的狀況,並不是所有議員的通病。依然有許多熱血的議員,能精準地傳達班級民意,對校務與學務做出有效的建議,在常會上扮演著關鍵的角色。之所以有冗員的存在,主要是因為校規規範一班要有一個學代。有些班級不理政治,學代根本就是抽籤抽出來的;有的班級則充滿熱血沸騰的改革者,卻要搶那麼一個名額。這樣的制度導致部分民意無法「上達天聽」,滿腔熱血被沖得越來越淡。
對於這樣的問題,其實上一屆學生會有提出「不分區議員」的構思,但是卻胎死腹中,而這就牽扯到下一個部份的問題了。
沒有我,有差嗎?低迷的政治參與度

政治風氣盛行,的確是臺中一中學生自治現況:學生會確實能有效爭取學權、常會每學期開 4 次會、學生會長選舉也定期舉辦。但是到底有多少人在意、響應,又是另一回事了。
為了解決班級學生議員可能無法有效傳達民意的問題,上一屆的學生會提出「不分區議員」的構思,採「複數選區相對多數不可讓渡制」,以政黨票形式執行,當選議員享有班級學生議員的一切權利與義務。這項計畫從上半學期開始推動,在甫要成熟、準備從法規面實行的時候,問題發生了。
時值下半學期,是學測結束、放榜過後沒多久的時間,也正碰上模擬考,導致高三議員共 25 位,但出席人數不到 5 人。這件事之所以嚴重,是因為如果要實行不分區議員政策,除了基礎的議員職權行使法要修改,或是創制不分區議員選舉辦法,更重要的是,要修改章程上有關立法機關的成員與職權規範。
然章程的修改需要 ⅔ 議員出席及出席數 ⅔ 的同意票才能通過,少了高三的席次,加上一、二年級本來就會空缺幾個席次,每次常會都湊不滿 50 人,這個提案竟在了解民意之前就因為出席人數不夠而無從發芽。而後遇到疫情攪局,指揮中心在 5 月 19 號下午臨時宣布停課,兩次的常會被迫取消,也讓學生會的不分區議員政策無法實踐。
學生會的政策在如此荒謬的原因之下被扼殺,除了顯示剛剛提到的冗員問題以外,也讓筆者開始思考,有多少人真的在意學生自治?
這些高三的學生議員,並沒有將議會擺在自己的優先位,而是選擇衝刺指考、忙個人申請的檔案,甚至是留在班上無所事事。他們可能並不覺得自己的缺席會對議會造成影響。這種種都是臺中一中學生自治參與率低的表徵。

去年臺中一中學生會長選舉,投票人 2,867 人,發出票數 894 張,總投票率僅 31.18%,且只有高一票區有近 5 成的投票率(48.86%),高二、高三的投票率都不超過 3 成。投票還算是臺中一中學生們政治參與度最高的時候了,平常除了學生會當中較大量參與學生政治的學權部、學生議會之中部分認真的議員,以及少數非學聯會幹部卻很關心學權的學生之外,幾乎沒什麼人會談論起政治的話題,更別說親身參與學生政治事務。
名存實亡的「政黨法」
另一個鮮明的例子是曾上過媒體版面被大力吹捧的「政黨」文化。兩年前領跑全國高校上路的「政黨法」依舊存在,不過政黨現今在臺中一中,幾乎名存實亡,根本沒辦法發揮當初成立政黨法時,期待能達到的功效。
雖然筆者這屆的有志之士們於上學期成立了「勢不可黨」,但如今也與舊有 3 個政黨一樣面臨了未推派候選人和召開黨員大會、可能被迫解散的困境。臺中一中的學生政黨之所以面對現今的慘狀,是因為政黨對於學生政治的影響力過小,這些政治性團體在臺中一中學生自治體制內唯一的功用,便是推派學生會長/副會長候選人並取得行政的權力;也因為不分區議員案未通過,政黨在學生議會裡幾乎毫無作用。
政黨參與度低必然與制度脫不了關係,但最終的結果就是,這個制度並沒有達成促進學生政治參與度的效果,真正在意的也只有最初的那群人而已。
下篇:學生自治「 治 」什麼(下)我從師大附中「午餐外食案」,看臺灣校風與「自由」的距離
執行編輯:林翊婷
核稿編輯:孫雅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