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9 月 20 號這一天──離我和男朋友去年的複合近 1 年,一邊小酌,我邊細想著這 8 年的 “ romantic relationship ”(愛情羅曼史?),慢慢寫出了這篇小文章。所有感情的前提和狀況都不一樣,僅想在此,以自身的經驗討論所謂「遠距離戀愛」的可能,以及對感情歷練的正、反兩面。
我和現任男友是大學同學,從大二開始交往,直到我出國交換前一直都在近乎同一個生活圈(aka 幾乎所有的時間都在一起)──同系、都是校隊,從早八上課到練球到吃宵夜,我們幾乎與同一群人相處。
但我們是很不一樣的人:個性不同、興趣不同,唯一相仿的可能是價值觀和對未來的期望。所以,交往的前 3 年,可以用「形影不離」形容;交往的 4 到 7 年,則一個是白天、另一個是黑夜──他在台灣我在德國。我不是很確定我們是怎麼走過來的,但以事後諸葛的角度來想,可能有下面幾點:
1. 價值觀相近

我想先從價值觀說起。記得一開始,我並不是很確定是不是要跟這個人在一起,甚至連試試看的勇氣也沒有。直到他有天跟我說:「其實對我來說,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可以比一個人自己強,就已經是在一起的理由了。」
我並沒有馬上被說服,但事後想想覺得或許是自己擔憂太多、太杞人憂天,一切的一切沒有嘗試過還真的不知道會怎麼樣。於是就這樣,我答應以「試試看」為前提交往,一交往就是 7 年。其中經歷各種高低起伏,外人不知道也不必知道,但說這個小故事的原因只是想表達──因為相近的價值觀,他能以簡單的幾句話說服或者讓我相信,這條路可以 “ give it a try ”。
2. 對未來的生活有相似的期待
若要說對未來的期待,其實剛開始我也不是很確定,因為我們是很不一樣的人,但在近 4 年的遠距戀情中,慢慢體會到彼此有相同的目標(至少在 40 歲之前)──我們想要有穩定且相對 85% 人較高的收入,好好過平淡的生活,偶爾可以度度假、吃吃好吃的東西,有餘裕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3. 信任彼此,卻各自獨立

第 3 點 last but not least(最後但同樣重要的),我們非常信任彼此。縱然過程中難免有磨擦、疑惑、想放棄,我們還是在一起了 7 年,並且分手了半年之後再度攜手。其中的困惑和高潮迭起族繁不及備載,但最重要最重要最重要的是:我們都信任彼此,即使在分手的 6 個月,也從來沒有懷疑彼此;同時,我們又十分獨立自主,在交往期間,我們約定好每年見面至少兩次——我一年回台灣一次、他一年來德國一次,其他時間就好好各自生活。
就這樣,遠距離或極短距離的戀愛其實都一樣,你必須信任彼此卻保有自己,擁有相同的理想卻各自追夢。

如果你也是這樣,那我不會說你離幸福不遠,而是「恭喜,你擁有了自己,也足夠幸運擁有了一個可以時刻提醒自己不要走偏的那個人,而那不一定是愛情。」
你可能在一段感情中獲得快樂、嘗到痛苦、遍體麟傷,甚至即將浴火成鳳凰,但請永遠相信自己的意義不會在一個情感中被定義,而是由你來定義情感的對你的意義。
願每個人都找到自己失落的那一半。
執行編輯:林翊婷
核稿編輯:周盼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