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本文所提及之惡血弊案在本月展開為期至少 3 個月的審判,陪審團成員遴選亦同步展開,本文主角霍姆斯被控其血檢技術涉嫌虛假、誤導性言論,最高可判 20 年徒刑。
霍姆斯稱,她是長期遭受前男友暨合夥人的脅迫和操縱,目前兩人均否認罪行。亦有外媒稱,霍姆斯的律師可能會主張,她是受到「弄假直到成真」創業文化的感召,並非有意誤導投資人。最後更新時間:2021 年 9 月 8 日。
最近因為被稱為「矽谷世紀大騙局」的 Theranos 弊案有了新發展(該公司創辦人、也就是大規模詐欺「主嫌」霍姆斯辯稱自己患有精神疾病,試圖脫罪),讓我想起年初讀過的《惡血》(Bad Blood)這本精彩的調查報導專書。
《惡血》(Bad Blood)由《華爾街日報》調查記者 John Carreyrou 經長期的多方採訪、查證後所撰,他率先完整揭露了 Theranos 的 CEO 伊莉莎白.霍姆斯(Elizabeth Holmes),如何藉由重重的舞弊,「憑空創造」出估值一度高達 90 億美元(約新台幣 2700 億元)的「矽谷生技新創獨角獸公司」。

在書中,伊莉莎白.霍姆斯一開始顯得充滿魅力(charisma),視蘋果創辦人賈伯斯為導師,稱自己夢想著藉由創新的檢測科技來「讓世界變得更好」。這樣「擁有偉大願景」的年輕矽谷女創業家,更成功地吸引了許多大咖投資人和合作夥伴,包括:知名創投(DFJ、與後來鼎鼎大名的個人投資者如梅鐸等)、美國前國務卿(George Shultz)、美軍將軍、全美連鎖藥局沃爾格林(Walgreens)和超市喜互惠(Safeway)⋯⋯等等。
同時間,她也被各國眾多主流媒體一路吹捧,曾被稱為「賈伯斯再世」、「美女創業家」、「女版賈伯斯」,幾乎上遍所有財經媒體的專訪和「影響力/財富榜 / 創業家榜單」。甚至還曾在 2015 年擔任過時任美國總統歐巴馬的「全球創業大使」(Presidential Ambassadors for Global Entrepreneurship, PAGE)之一。
下面是她 2014 年在 TedTalk 的演講,不知你有感受到她的「魅力」嗎?
言歸正傳,看完這本非常好看的書(我極力推薦),自己有幾個感想,想和大家分享一下:一部分是以身為「機構投資人」從業者的身份來談,另一部分則是我身為「一般大眾」的想法──
老謀深算的政商名人,為何也紛紛「中招」?
從一個投資人的眼光來看,說實在很難想像,這樣一個「比扯鈴還扯」的騙局,竟然能夠騙到許多知名的政商界人士,其中更不乏知名的創投投資人。究竟這些見多識廣的成功人士,是忽略了什麼樣的警訊,才陷入這樣天大的騙局呢?以下是我的幾個觀察:
一、缺乏專業知識
不論是 Theranos 的大股東,或是其主要的商業夥伴,都沒有真正對「病理檢測」這個高度專業領域有深入研究的專家。缺乏這樣的專業知識,也讓這些個人或公司,相對容易被霍姆斯吹捧 Theranos 創新科技的「獨角戲」所說服(實際上根本一點創新也沒有)。
我常常認為,如果要投資自己不懂的東西,不如把錢拿去賭場玩一把,因為賺錢的機率搞不好是一樣的。特別是在投資新創或非上市公司,這類「經營者」和「投資人」資訊相對不對稱的標的,擁有對其領域的專業知識,絕對是相當重要的一點(即便不了解,也應該聘請有力的第三方機構)。
二、忽略公司治理的重要性(董事會的組成)
在 Theranos 快速成長的時期(2011-2015年),觀看其董事會的組成:包含兩位美國前國務卿、兩位美軍將領還有國防部長、政治人物等。這樣看起來由「全明星」組成的董事會,實際上不但完全沒有 Theranos 經營領域的專業知識,絕大部分還都是一些年長的「男性政治人物」,極度缺乏多樣性(diversity)。
這樣的董事會,當然無法盡到「指引公司營運方向」和「適當監管公司管理階層」的責任,單純只能成為 Elizabeth 的應聲蟲和橡皮圖章,對於投資人來說,不能不算是個警訊。
三、失敗的「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
不論是投資人、商業夥伴、財經媒體甚至監管機構,為何在《華爾街日報》爆出這個天大騙局之前,都沒有辦法成功地洞悉 Theranos 內部事有蹊蹺?最重要的原因,恐怕是他們都沒有認真地執行「盡職調查」 (due diligence),而因「品牌迷思」或「從眾效應」,單純地相信了霍姆斯的話術:像是她宣稱 Theranos 跟某大藥廠有密切合作、但礙於商業機密「恕難透露細節」,實際上只是個非常小的研究計畫而已;或是她不斷對外宣稱 Theranos 的機器可以「進行數百項的檢測」,但實際上幾乎沒有人真正看過那台「機器」的演示(demo)。
誠然,有審計跟查帳經驗的朋友應該都知道,如果一家公司真的存心要舞弊的話,其實是非常難被外部人士發現的。但若純就書中描述,這些投資人及商業夥伴和 Theranos 的「交手過程」來看,他們的 due diligence 很明顯是不及格的。

越成功、越要傾聽身邊「不同的聲音」
那麼撇開投資的角度,還有哪些值得分享的啟示呢?個人認為有以下兩項:
一、切勿剛愎自用
根據《惡血》一書的描述與採訪,不論是董事會的董事(George Shultz)、商業夥伴(Safeway)的執行長,或是美軍將領(James Mattis),在他們和「矽谷新創女神」伊莉莎白.霍姆斯交手的過程中,其實都不只一次有其下屬或身邊的人,對霍姆斯本人或 Theranos 這家公司,表達過高度的懷疑。(George Shultz 的孫子 Tyler Shultz 後來更成為 John Carreyrou 最重要的消息來源)
然而,這些位高權重的大人物,卻因為各種不同的理由,刻意忽略了這些警示,選擇只相信霍姆斯和 Theranos 那「其實不存在的科技」。甚至在 Theranos 的公司營運方面也是如此:霍姆斯同樣刻意忽略公司內許多的建議,例如應該要取用多一點的血液樣本、以大大提升 Theranos 機器的檢驗準確率等。(霍姆斯否決的理由,是她覺得這樣不夠「創新」)。
這樣剛愎自用的行為,我想不只是管理階層,一般人也應該要盡可能避免才是。
二、“Integrity” 的重要性
最後我想要講一件個人覺得極為重要,但很多人卻忽略的一件事情:integrity,翻譯成中文大概就是「正直」的意思。
對我來說,身為一個人、社會的公民、公司的員工,Integrity 是一切的根本。「正直誠實」聽起來或許很老派說教、泛道德論,但它其實也非常實際地,能夠讓你的人生路走得長遠。
在投資圈打滾了數年,看過太多案例:很多人或公司以一時的小聰明、小便宜和投機取巧,在短時間內獲得暴利或名聲,甚至一直沒被人發現。但「夜路走多了總是會碰到鬼」,最終這些事情幾乎無一例外,還是會被揭穿。(例如我曾經分享過的「中國星巴克」案例,詳見《當作假的「中國星巴克」瑞幸咖啡,遇上口袋滿滿的「揭弊達人」渾水基金》)潮水退了,沒穿褲子的人只是讓自己尷尬而已。
我無法想像伊莉莎白.霍姆斯的內心世界,她為什麼會走到「作弊」這樣的路上,甚至在被《華爾街日報》爆料揭弊之後,還能上 CNBC 振振有詞地為自己和 Theranos 辯護。這樣失去 integrity 的行為,我想對她的人生將會是個永恆的污點。
相反的,實在必須要佩服許多協助 John Carreyrou 調查的人,因為他們無懼 Theranos 以法律行動,甚至跟監、恐嚇等手段要脅,堅持自己的道德勇氣說出真相,才能讓伊莉莎白.霍姆斯和 Theranos 這樣天大的騙局,在對公眾產生更大的傷害前被揭露。
如果還沒看過《惡血》這本書的朋友,我相信花點時間閱讀它,必不會讓你失望。已經看過這本書的朋友,也歡迎留言討論你們的心得喔!
執行編輯:吳玲臻
核稿編輯:張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