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和中國,我如何試著成為一個「網紅」(下):敗給新浪和中國政府後,我學到的事
這集podcast感覺很有趣,所以我買了它的電子書來讀──那時我並不知道,這會從根本上改變我的中文社群媒體之旅。這本書的核心論點即為,我們全都想受歡迎。然而,「受歡迎」這個概念其實應該一分為二:地位,以及討人喜愛的程度。先談談地位吧:想像一下你高中裡的「風雲人物」,你知道嘛,就是那些所有人都知道的人,在 15 歲就看起來像 24 歲的人,或知道「酒精」為何物的人。
Stephen Turban 唐文理/Seeing The World As A Foreigner
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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