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腔走板的議事程序,《勞基法》修正案闖關成功──為什麼執政黨可以如此「有恃無恐」地違背民意?
利益的來源第一個,來自於「回扣」(即最直接的金錢利益)。那所謂的「回扣」從何而來呢?勞基法不是工程項目,不會有採購和採買。那麼假設推斷「回扣」的來源是來自於所有廠商的「奉獻」:根據主計處統計,截自 2016 年,台灣所有企業的數量共有 1,440,958 家,中小企業則有 1,408,313 家。全體營業額方面,總額大約有 39.2 兆新台幣(而中小企業只佔其中的三成)。
厭世公子/厭世公子的日記
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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