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國移工故事】Lily:來台工作一年卻「坐牢」10 個月,回鄉後她用受挫經歷幫助返國移工
除了高額仲介費及工作年限外,《就業服務法》也明文,移工在台工作期間沒有自行轉換雇主的權利(註二),因此就算工時工資極不合理、遭虐、甚或是如 2016 年 9 月爆發的印尼家務移工性侵案,法規上,移工也幾乎沒有要求轉換雇主的空間,現實上,亦不少見雇主或仲介以「不續聘」、「遣送回家」迫使移工繼續忍受不人道的對待。法律未曾替移工留下任何後路,忍無可忍,他們只能逃。
One-Forty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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