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史上最嚴個資法」上路,與我何干?──希望有「爆料」與「肉搜」文化的台灣,也能學會尊重他人隱私
特別是有個舊識喜歡拍別人眼歪嘴斜,自己上傳然後笑得不亦樂乎,並振振有詞地說那是她的「創意」,別人無權干涉她要怎麼拍,甚至說出誰都不能選擇被別人記憶的樣子。GDPR 上路後,多數的網路公司,即使並非設立於歐洲,但或多或少都會有身為歐盟公民的客戶,因此,幾乎絕大多數的社群平台都將受 GDPR 的規範。必須承認,自己心裡竊喜,以後這樣的照片或許會少些。什麼樣的社群行為將被禁止?
任恩儀/N1 的田野筆記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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