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結果公佈的這一天,我無法克制地掉下眼淚──響應同運十年,一個參與者的心聲
註三:全球陸續通過「同性婚姻」(非伴侶法)法制化(或經最高法院裁定形成判例之國家)與通過年份如下表:荷蘭(2000)、比利時(2003)、西班牙(2005)、加拿大(2005)、南非(2006)、以色列(2006)、挪威(2009)、瑞典(2009)、阿根廷(2010)、葡萄牙(2010)、冰島(2011)、丹麥(2012)、巴西(2013)、法國(2013)、烏拉圭(2013)、紐西蘭(2013
陳沂庭 Chris/現在旅行式
2017/05/26
3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