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赤裸的「教師危機」:為何她碩士畢業、16 年教學經驗,卻得「賣血維生」?
無獨有偶,剛來美國教書的時候,我也曾聽到一位同事下班後要趕去當翻譯員。當時我就想:哇!在台灣幾乎沒有聽過中學老師下班後還必須去打工的。不過後來才發現,在我的學校裡,幾乎每個老師都有第二份工作,最普遍的是下課後兼當球隊教練,還有的是房地產經紀人、有氧舞蹈老師、瑜珈老師、樂團主唱、廚師、大賣場經理、服裝銷售、攝影師,甚至有老師兼開校車,就連校長等級的行政人員,也兼職做黃豆跨國買賣交易⋯⋯。
林逸凡/讀者投書
2019/09/24
5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