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後來才知道,原來只是『身為同志』並不違法⋯⋯」汶萊 LGBTQ 行為難定罪,但光是「讓人恐懼」就夠了
法律界定有爭議,社會關注度不足縱有罰款案例,一位會在表演時穿上女裝的知名喜劇演員,並未面臨任何法律行動。這樣的不一致之處,令人不禁質疑「怎麼樣才算越界」和「由誰判定越界」。為何在日常生活中變裝是違法,但在公開舞台上變裝就是娛樂?普遍缺乏關注和教育,亦是接納的重大阻礙。Woolfe 表示,「除非本身就認識 LGBTQ 人士,大多數汶萊人對於身為 LGBTQ 的意義,所知極為有限。
New Naratif
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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