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生」的權利,那有「死」的權利嗎?──印度「被動安樂死」合法化,法官:活得有尊嚴是基本人權
另外,被動安樂死並不是要求醫師殺人,只是將延長病人生命的機器(或藥物)移除,讓他自然死亡。這樣是屬於被動的不作為,所以沒有自殺的問題 。另一個被動安樂死的例子:1990 年,美國佛羅里達州就有一名叫 Terri Schiavo 的女子,腦死而成為植物人,她的丈夫不顧 Terri 父母的反對,提出拔管的請求。一開始佛州巡迴法庭判決拔管,拔管幾天後,因為全案被上訴,管子又再插回。
黃普辰/轉轉角度看世界
2018/03/20
14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