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博士被迫西進變成「學術移工」?事實上,美國博士在美國同樣辛苦
即使有了工作,早年我的老師輩,出書或者從事與人相關的訓練工作,都算是正式學術表現的一環,然而我們這一代,什麼都只是錦上添花,真正的評比似乎只剩下得到大型研究計畫補助和一流期刊發表才算數。台灣如此,中國如此,美國也是。我自己在美國聽到理工科系口耳相傳的說法是:如果想留在學術圈,畢業後兩任各 3 年至多共 6 年的博士後研究是極限,在這期間就得積極發表然後確定落腳處,不然大概就沒望教職或研究工作了。
任恩儀/N1 的田野筆記
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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