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但平等?」──從《怪獸與牠們的產地》看同性議題公投之爭
分類有時是必要的手段,維穩或增進生產效率,但分類卻也在更多的時候,不僅不必要,還帶來衝突、壓迫與傷害。我是很堅定支持平權的一方,我當然不敢說我所相信的價值完全正確,反對方的聲音就一無可取,絕對不是。世界正因為多元的聲音不停辯論,我們才能逼近真理。但我無法理解的是為什麼在同志議題上,某些團體會這麼堅持以「分類」的方式,仍要強加「不一樣」的標記,這麼做,究竟可以得到什麼利益?
Jack I.C. Huang/The World 2.0
2018/11/20
7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