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交換】這項教育部「跨國培育計畫」,讓我前往歐美重點大學、還全額補助學費!
由於我大學是讀法律系,而美國大多法律學習都是在大學畢業後,因此我在 LSE 和 UC Berkeley 之間徘徊許久:考慮 LSE 的原因是他們的學科直接是 Law,而 UC Berkeley 則是 Legal Studies;但相形之下,LSE 的評分制度對心理健康比較不友善,幾乎每個 Law 的學科都是以學年末 100% 考試來決定成績,而若沒有過關,還得返還教育部經費,UC Berkeley
楊庭語 Ting Yu Yang/讀者投書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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