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下班回家吃晚飯不再平凡?」──過勞免談,荷蘭爸媽下班後去哪裡?
要知道,在荷蘭,如今許多一般公司員工在進入公司的前三年,可是年年以簽約的方式來續約(政府法定,有時為兩年)──換句話說,想保住相對穩定、福利更佳的「長期正職員工」飯碗,需先有個「三年觀察階段」,而非台灣普遍的「三個月試用期」,沒定性或是沒效率,是通不過考驗的──但重要的是,有沒有「加班」,不會是老闆考核你績效的標準,甚至在多數情況下,越能在「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任務」展現出效率,越能獲得主管的青睞。
布爾 ‧ 丁夫人/瘋荷日曆 My Dutch LifeStyle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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