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於不同的勇氣──28歲「高齡」的英國志工Gap Year,讓我找到真正喜歡的自己
由於當年(2008 年)沒有所謂的打工度假簽證(Tier 5 Youth Mobility Scheme Visa,簡稱 YMS 簽),去英國留學也不在我的人生計畫裡,所以想要在英國生活一年,並且有工作經驗,最經濟、最可以「說走就走」的方法,就是申請志工簽(Volunteer Visa)。所以 2008 年 9 月,我拿著通過兩次面試才申請到的英國志工簽證,初次踏上英國的土地。
一畢業,就出國:通往世界職場的任意門
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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