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害怕「狂背年代、事件」的歷史課嗎?──在芝加哥修習「女性在美國社會」,令我如夢初醒
在美國,女性投票權(Suffrage)是一直到 1920 年才擁有的,以前的女性沒有權力,已婚女性附屬於丈夫,就像小孩附屬於他們的父母一樣,不管丈夫是酒鬼、有暴力傾向、貧窮或多糟糕,只要女人結婚,她們的身體、婚前的財產,一切都會歸屬於丈夫;也因為女人沒有財產,她們自然也沒有投票的權利。事實上,在 1960 年代,銀行是拒絕發給女性信用卡的,因為銀行認為女性沒有足夠的能力管理財務。
Crossing Campus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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