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察林克雷特新作《當殺手戀愛時》(Hit Man)於美國 Netflix 上架後,迅速登上排行榜第一名,並且獲得影評與觀眾的一致好評。
這位在台灣因《愛在》三部曲深受影迷愛戴的導演,其實有著比走在維也納街頭的浪漫長髮男複雜得多的創作者「臉譜」:從鬆散有機的低成本出道作《都市浪人》,到典型的好萊塢勵志喜劇《搖滾教室》,林克雷特總是讓人在記得他曾拍出《愛在》三部曲的同時,卻忘記某某小品也是出自這位文青偶像之手。
如今,這部取著一個俗爛中文譯名,標榜著「殺手題材、愛情喜劇、現代黑色電影」的大拼盤類型作品,同樣有著讓人「過目即忘」的影像質感,宛如九成的 Netflix 出品電影。
然而,李察林克雷特本次與已經合作多年、在《捍衛戰士:獨行俠》後爆紅的葛倫鮑威爾聯手出擊(後者除擔任主演,亦是編劇與製片),描寫一位兼職扮演職業殺手為警方誘捕嫌犯的哲學教授,卻以假殺手身份愛上「客戶」的故事;實則延續導演多年來外柔內剛的創作路線,在宛如臥底般多變的面具下,依然藏著一貫的叛逆靈魂,以及洞察人心的敏銳細膩。
- 小提醒:本文將提及部分電影劇情
Persona:性格、假面、面具
電影開場,擔任哲學教授的男主角蓋瑞,對著教室講述尼采哲學對冒險犯難、及時行樂的讚揚,卻被後排同學暗酸他不過是個「開著本田喜美轎車的無名小卒」。一個人的理想形象,確實可能與實際作為存在著落差,然而就在下一幕,這個開著本田喜美的哲學教授,竟臨危授命接下警方的臥底任務,扮演合約殺手與客戶碰頭。
發現自己頗有天賦的蓋瑞,活用他對於人類心理與行為模式的學術知識,開始為每位客戶/嫌犯打造他們專屬的殺手形象,從理所當然的「紅脖子」軍武迷、紋身與刀疤遍佈的惡棍,到宛如從《美國殺人魔》與《剃刀邊緣》中走出來的美式西裝男與英式心理變態,蓋瑞戴上一張張最符合對方心中「殺手」形象──無論那是來自電影、新聞或嘻哈音樂──的面具,好讓他們順理成章地卸下心防,確信眼前這位剛認識 5 分鐘的陌生人,就是值得託付殺人計畫的對象。
於是,關於自我形象的辯證命題悄然形成。蓋瑞在接下來的課堂上,介紹著佛洛伊德的本我、自我、超我觀念,同時交叉剪接著他所扮演的萬人迷殺手朗恩,與平時宛如路人甲的教授扮相。

另一方面,在一場蓋瑞與前妻的生硬對話中,劇本則有些刻意地提出了性格作為一種穩定、長期的心理特質(例如前妻所提及的五大性格特質,即是因為科學的統計基礎而被廣泛使用),是否能夠藉由扮演而有鬆動的空間。
有趣的是,當乍看在天秤兩端的佛洛伊德學說與五大性格(Big Five Personality Traits)預設著具有普同性的人類本質(例如本我的性驅力,以及五大性格的分類),在片中並未明言的、繼承自尼采與佛洛伊德的榮格學說,或許更符合電影對於扮演與本質的曖昧詮釋。
不同於佛洛伊德將自我詮釋為原始慾望(本我)和社會規範(超我)間的拉扯,榮格認為人們所面對的衝突更為複雜:一方面,原慾力不限於性慾,而包含著對於其它愉悅享受的追求;另一方面,人們所面臨的外在規範不僅是單一的教條,而是有著多種面向的「假面」(Persona),使得人們終其一生需戴上多種面具、扮演各種角色,並在過程中發掘一個整合性的「自我」(註一)。
事實上,在《當殺手戀愛時》開場時被引用的尼采,對於面具(Persona,與假面的原文相同)的概念也有一番愛恨糾葛。在早期研究中,尼采讚揚面具如何在古希臘戲劇中忘卻演員的自我與人性,進而扮演希臘諸神;到了後期,他則延伸面具的概念,批判西方哲學家戴上德性與智慧的面具,隱蔽了人性本身混沌、多元的複雜特質。
然而,當尼采在《善惡的彼岸》寫下「所有深刻的精神都需要一個面具」,比起讚揚或批判,他更在意的或許在於釐清人類「為何」與「如何」將外在投射轉化為一張張面具,因為如果人類理解生命的方式即是不斷製造外部形象、如果「面具的下方也是面具」,那麼大膽地投身每一個角色、把玩每一張臉譜,才是成為自己生命主人的途徑(註二)。

多類型:愛情與殺手類型互為面具
大學教授蓋瑞與萬人迷朗恩之間的拉扯,最終確實未走向社會常規對於性慾的壓抑,或者證實人類性格的難以動搖,而是演變為蓋瑞與朗恩的「混合體」,使得前者的理性與後者的感性交織,讓面具刻入肉身、化為一體。
這與總是強調「自我」與「本質」的現代主流電影論述不同(這類主流最典型的例子,即是「你的盔甲不能代表你」的超級英雄電影)──當各種心靈雞湯、流行文化鼓吹著人們「做自己」,卻總是隱瞞了前提:那個理想中的「自我」形象,必須是某種特定的、符合社會期待的樣貌。唯有認清「自我」也是社會所建構出的面具,才能破除社會期待與自我本質的虛假二元對立,進而解放自身。
在這樣的敘事核心之上,則是一層愛情喜劇的高明包裝。為了與女主角麥迪遜再續前緣,蓋瑞不得不繼續以朗恩的殺手形象與她會面,這個形象不僅是魅力十足、主流品味所肯定的「超我」,也是由性慾所驅動的「本我」。回到蓋瑞與前妻的一場對話,後者督促他應改變自己、結交伴侶,而蓋瑞則自認無法進入正常關係;但在遇到麥迪遜後,蓋瑞為愛改變自己,卻因此進入一段「不正常」的關係。

於是,李察林克雷特與葛倫鮑威爾找到了愛情類型電影的本質,即是與臥底故事相通的角色扮演遊戲。為了擄獲芳心,人們無不試著想像對方心中的理想伴侶形象,以作為藉此調整自己的標準,正如同蓋瑞為每位客戶量身打造理想中的殺手裝扮一般。於是,伴侶的面具和殺手的面具融為一體,甚至因為兩者分別具備的性張力與刺激感而有了加成效果,讓戀人的腎上腺素飆升,越演越過癮。
然而,面具終究有被識破的一天。常見的愛情喜劇套路,是讓面具的揭發使得戀人短暫分離,接著發現彼此所愛的其實就是他們真實的內在本質後,重修舊好、圓滿完結。但在《當殺手戀愛時》中,則是在發掘彼此真面目的衝突後,反過來讓兩人重新戴上面具:因為麥迪遜遭警方懷疑射殺前夫,而使得警局派出蓋瑞喬裝成殺手朗恩前去刺探線索,兩人只好再度扮演起已經被彼此揭穿的角色,在警方監聽之下,聯手隱瞞案情與戀情。
一個人演戲是欺騙,兩個人演戲則成了遊戲。當蓋瑞與麥迪遜獨享著高於其他角色的知識階層,他們的扮演反倒成了合作拋接對白,同時在臺詞內偷渡密語的伴侶情趣。表面上的吵架與衝突,因為是雙人共同調度出的結果,而既可以宣洩對彼此的不滿,又可以在宣洩後的眼神交流中達成宛如交合般的快感,甚至在他人的注視(或者說聆聽)下,激盪出更多激情與火花。
當現代商業電影無不追求複合類型以擴大受眾,《當殺手戀愛時》無意硬生生插入愛情副線、懸疑情節、警匪槍戰、飛車特技,而是將不同「類型邏輯」視作人類的不同「行為模式」,再從中找出根本上的共同之處,加以緊密結合。
因此,《當殺手戀愛時》沒有槍戰與動作場面,卻有對臥底殺手最深刻的心理描繪;電影沒有戀人間拖沓的分分合合,而是在每一次的短暫會面中,精準推動關係昇華。殺手與愛情類型,彼此作為裡與外的面具與肉身,真正達成了多類型的交疊融合,並在過程中反思類型本質,不再只是商業導向的類型拼裝車。

反叛:李察林克雷特的面具
電影最後,不但嫌犯真的犯了案,連假殺手都真的殺了人。但李察林克雷特既無意深究角色的內心掙扎,也沒有要挑釁觀眾、製造不安,反而以極具說服力的鋪墊,鬆動觀眾的道德枷鎖,讓人們能真正同理角色處境,進而一同享受亡命鴛鴦的犯罪快感。
在主角行凶之前,我們即看見課堂上已經「朗恩化」的性感教授蓋瑞,正在挑戰著現代社會的廢死主張,回顧傳統部落中放逐與死刑的演化價值;在角色塑造上,無論是麥迪遜的家暴前夫、蓋瑞的惡警同事,都被描繪為別有心機的有毒男性,除之而後快也是在造福社會。
上述這兩段乍看輕描淡寫的行兇情節,並非表面上的保守處理,因為真正保守的創作者,會極力描繪主角殺人時的「不得已」以建立防衛的正當性,或者乾脆讓愛情喜劇裡不要死人。但在《當殺手戀愛時》,殺人與否也成了一種具有辯證價值的道德與認識論問題,正如蓋瑞在期末考的課堂上所說,只要我們抱持著足夠的開放性(同時也是五大性格之一),這世界上並不存在標準答案,而「成為自己所認同的人」才是最重要的──無論這個身份是面具、是肉身,或是「自我」。

若我們重新回顧李察林克雷特的作品,則可以發現,在那些溫文儒雅的小品包裝下,似乎都藏著反叛精神:從早期作品《都市浪人》、《年少輕狂》中四處遊蕩的嬉皮,到《甜蜜的強暴我》、《胖尼殺很大》中的黑色元素,甚至《年少時代》裡以 12 年篇幅歌頌青春成長、拒絕戲劇化敘事的開創性,以及《愛在》三部曲由浪漫轉向現實關懷的刻畫,都不甘於傳統類型與敘事手段,更不輕易批判鏡頭下的邊緣人物,而勇於挑戰社會的道德常規。
或許,真正的 Hit Man 正是李察林克雷特本人,他偶爾如蓋瑞一般讓人過目即忘,偶爾如朗恩性感魅人;而在一層層面具之下,唯一不變的,只有那勇於嘗試與冒險的精神。
註一:葉光輝(譯)(2017)。《性格心理學:理論與研究(三版)》(原作者:D. Cervone, L. A. Pervin)。台北:雙葉書廊。頁147-149。
註二:Parkes, G. (1987). Facing the Masks: Persona and Self in Nietzsche, Rilke and Mishima. Mosaic: A Journal for the Interdisciplinary Study of Literature, 20(3), 65–79
執行、核稿編輯:孫雅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