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拉伯半島廣大且充滿沙漠的地形中,也出現了以遊牧作為主要生活型態的族群,而這群人又被稱為「貝都因」(Bedouin)。
貝都因人在阿拉伯語中顧名思義,為遊走在沙漠的阿拉伯部落人,通常仰賴綠洲的無水或深約 70 至 170 公尺的地下水來生活。若遇到地下水為鹹水,不適合飲用的情況下,貝都因人就會以此作為駱駝的飲用水。
除了與一般定居農耕的民族不同的「逐水草而居」生活型態外,貝都因還有哪些別具特色的文化與態度呢?
慷慨分享才是為人之道
由於貝都因需要克服貧瘠的沙漠,且擁有的物質有限,因此深知飢餓的滋味,對生命也有不一樣的看法。在貝都因的生活中,「分享」是做人處事的方法,不求回報的款待陌生人 3 天是經典的貝都因待客之道,對於下榻作客的人而言,接受款待也是他的權利。即使訪客是仇人,主人也必須隱忍仇恨,等待 3 天之後,才可報仇。
貝都因對待客人時,會毫不保留的宰牲款待。若家境貧困或遇到災荒,也寧願讓自己飢餓,絕不會怠慢客人。此外,他們習慣每餐多煮幾份,以隨時準備應對客人來訪。在一般城市中,家庭永遠有所謂的客房、客屋;貝都因則有客人住的帳篷,大小等視其經濟狀況而定。

落酋長若有訪客,族人則會自動自發人人獻出肉品,共同款待貴客。從外地返鄉的人,族人聞訊會紛紛設午宴、晚宴或咖啡宴款待。不加糖、充滿荳蔻、黃綠色的淺焙阿拉伯純咖啡是象徵慷慨的飲品。
在納几德地區(Najd,又名為內志)的人,通常會第一輪幫客人倒咖啡時,僅倒少許的量,然後繼續第二輪、第三輪,直到客人搖晃他的杯子表示不喝了才停止。在息加資地區(Hijaz,又名為漢志),第一輪則會倒半杯。
一般客人的咖啡杯往往是前面的人喝過的,但對於地位崇高的客人,會使用沒人喝過的咖啡杯以表敬意。根據半島地區的咖啡習俗,第一杯往往會由主人或由倒咖啡的僕人先品嚐,以確定咖啡烹調的完美度。
喝咖啡代表主人會「保護」客人,提供客人任何形式的幫助。因為依據貝都因的習俗,若客人拒絕喝下主人奉上的咖啡,等同放棄被保護的權利。
等到後續宴客結束時,主人會準備玫瑰水或薰檀香表示歡送貴客。此時客人就不宜再繼續逗留,因此阿拉伯有一句俚語:「檀香之後不坐。」有趣的是薰香瓶就稱之為 qumqum,而阿拉伯語裡 qum 的意思是「起來!」像是催促人「起來!起來!」別再坐著。
然而,這種習俗對於慷慨成性的阿拉伯人而言,仍是某種程度的缺憾。許多人會將薰香安排在客人抵達的時候,而非餐宴結束時,給予客人離開的自由選擇,也凸顯主人特別慷慨。
納几德人至今的習俗仍是用完餐便與主人告辭,從客人抵達到用餐之前,才是聊天溝通的時段。按照傳統習俗,用餐時若有人吃飽起身,大家都會起身,若還坐著會很尷尬。即使貴如國王,這種「吃飽是人權」的價值觀也自然流露。
譬如貝都因性格的艾卜杜.艾奇資國王(`Abd al`Azīz bn `Abd arRaḥmān,1876 至 1953 年)因為一名貝都因來到麥加,人生地不熟,卻沒人理會、招待他,讓他餓著肚子睡覺,於是便將當地主事者痛打一頓,並且立即將他解職。
崇尚勇氣與護鄰
貝都因除了警覺性較高之外,也因爭奪水源形成對力量與勇氣的崇拜。勇敢的貝都因能救援族人免於滅絕,為族人挺身而出時,亦經常不顧此人是侵犯者或是受害者。是非曲直在血緣至上的部落社會裡並不重要,血債血還、以牙還牙是基本的部落精神。

這種特質也呈現在他們對鄰居或客人的責任感,他們會如同對族人一般竭盡保護責任,或為他復仇。「承諾」是無價的道德,一旦與鄰近部落結盟,他們會誓死保衛同盟。儘管部落戰爭不斷,對鄰居卻非常寬容,若鄰居犯罪,他們會給 3 天的時間讓他可以逃脫或自救。
此外,他們的聖訓也說:「誰若虔信阿拉就不會傷害鄰居;誰若虔信阿拉及最後審判日就應款待他的客人。」因為鄰居如同你的家人,是最了解你家庭祕密的人。至於戰爭的敗方,則任由戰勝者擺布,勝利者可以殺戰敗者、繳交殺人償金,或和他立盟約決定如何共處。
淡薄的階級觀
在貝都因的部落社會中,有奴隸階層的存在。酋長擁有打雜和守衛的奴隸,奴隸的工作包含照顧牲畜、做各種粗活。他們稱呼主人為「大叔」、稱女主人為「大姑」。酋長嫁女兒時,奴隸也會陪嫁過去,但奴隸生的小孩仍歸屬於酋長。
然而,酋長對待奴僕有如對待自己的孩子,會賞賜他駱駝、帳篷。倘若奴隸被釋放,臨行時主人會贈送他駱駝或羊隻;若他願意留下來,還可以冠主人的姓氏,成為主人的家人。
同時也因貝都因的社會階級觀念淡薄,因此階級平等的觀念相較於城市社會高出許多。譬如納几德的貝都因,都會直呼艾卜杜.艾奇資國王本名,或稱呼他為「長壽的人」。
女性的角色與當地的「護女文化」
早年半島阿拉伯人有「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觀念,受教育只限於誦讀《古蘭經》和女紅。「書寫」在部落傳統習俗中被認為是女性的缺點,但女性在部落中仍享有一定程度的尊重。
貝都因女性為了生活,幾乎和男性分擔所有的事務,行動也很自由,但凡事都須由男性做主決定。她們從幼年便須幫忙家務,除了負責織布、織駝鞍、帳篷用的「薩度」之外,還要打樁、架帳篷、撿拾枯枝、擠羊和駱駝奶、架爐灶、製作酸奶和動物油、煮飯、做餅等。她們個性獨立,即便男主人不在,也能獨自款待客人,包含奉上咖啡、奶、主食。當男性出外狩獵羚羊、野兔時,女性也會為他們準備數日的食物與裝備。
貝都因媽媽見到兒子會親吻他額頭,她也須對兒子表示尊重與敬意。納几德部族人自古不會稱呼女性的名字,通常會以「某人母親」稱呼,或籠統的稱她為「家人」。
隱藏女性的名字的原因,是為了保護女性、維護她的聲譽與貞節的表徵,即便是族長、當權者或任何人都無權逾越。當然這種習俗也出現在許多其他的阿拉伯國家中,尤其是埃及。

儘管戰事頻繁,貝都因都知道女眷必須被尊重,戰爭中不得殺戮、碰觸和侮辱女性,她身上戴的任何首飾或貴重物品皆不得搶奪。任何部落若殺敵人的女人、強奪她或汙辱她,兇手必須終生背負惡名,為人所唾棄。此外,男性對家族中的寡婦,亦負有照料她生活的義務。
譬如艾卜杜.艾奇資國王從沙漠突襲利雅德,進入利雅德城主艾几蘭.穆罕默德(`Ajlān bn Muḥammad)阿米爾的寢宮時,看到阿米爾的太太和她的胞姊妹,便禁止軍隊侵犯她們,給予尊重與照護。艾卜杜.艾奇資滅哈伊勒公國之後,對待哈伊勒婦女也如同對自己家中女眷一般。
艾卜杜.艾奇資平定「兄弟」(Ikhwān)之亂後,對待「兄弟」首領費瑟.達維須(Fayṣal adDawīsh)的女眷也是一樣態度:1930 年費瑟.達維須戰敗後,留下他的妻子、姊妹、女兒等女眷,逕自逃往科威特向英國人自首。艾卜杜.艾奇資隨後派車將他的女眷全部接到利雅德。等到費瑟.達維須死後,艾卜杜.艾奇資不僅撥發年金給他的遺孀和姊妹,更允許她們返回故居。
傳統上,在半島城市的女性會戴厚面紗,且幾乎足不出戶,若女子要出門都是有不得已的原因。譬如拜訪親友或參加婚、喪禮,且通常都是在晚間才外出。然而,今日阿拉伯海灣地區定居民的女性穿著大多都已西化,許多女子不再戴面紗,僅戴頭巾或甚至不戴頭巾,但一般而言仍傾向維持長、寬、不透明伊斯蘭服飾的原則。
嚴守家族祕密與文化傳統
不過無論男女,在婚姻上選擇性並不高,像是如果堂兄弟看上堂姊妹,女方家長便不會讓女孩嫁給別人。他們喜歡娶堂姊妹的原因,除了血緣親近萬事好談之外,也希望家族的祕密不要外洩,能夠維護部落榮辱的「與共」精神。
若堂兄弟喜歡叔伯家的女孩,則會委託媒人向女方父親提親,女孩父親同意之後再談其他聘禮和婚禮細節。雖然有媒人從中引線,但他們基本上能在婚前見到彼此,比城市的女孩來得開放、自由。
一般城市人結婚也是以堂兄弟為優先,甚至於若堂兄弟不答應放棄通婚,女孩便無法嫁給其他人,而婚禮以前男女經常是未曾謀面。隨著各國的西化與國際化,許多男女關係迅速在變化,未來的伊斯蘭禮教與傳統習俗,究竟還能保留多少,筆者實在也是無法預料。
部落女孩在 20 歲以前、男孩在 30 歲以前就嫁娶。早年女孩結婚年齡約在 13、14 歲,男孩則在 15、16 歲。女性結婚以後就不停地生育,一個女人生 10 幾個小孩是很普遍的情況,但因為女性持續懷孕沒有休養,小孩存活率低。

舉例來說,女性若生了 10 個孩子,或許只存活 3、4 個。部落普遍重男輕女,母親地位的高低都以生幾個男孩來決定。此外,貝都因男人也傾向多妻,因為多子嗣可以繁榮家業。
如女性觸犯任何道德上的缺失,法官等外人也通常不會插手,而是任由女性的家族男性處理。不過,在這樣的情況下,該女性的命運往往是失去生命,但法官對於男性犯的錯誤往往視若無睹。換言之,半島上女性地位低落其實並非源自於宗教,而是承襲自部落習俗所致。
此外,半島各地區的結婚禮儀各不相同,但也有共同的習俗沿襲至今,譬如婚前經過媒婆說媒、女方監護人同意並訂婚約後在女方家慶祝「達撒日」(dazzah),亦即聘禮日,這一天男方會視其經濟情況送聘禮給女方。
「達撒」放在女方家展示給親友們觀賞,通常包含現金、衣服、布料,尤其是新娘出嫁時穿著的手工絲綢禮服。息加資地區男方的聘禮除了新娘的禮服外,還會送上聘禮銀盒,裡面附有寫著聘金金額的紙張。
貝都因的聘禮則會包含一、兩張地毯、白色駱駝和現金。婚約時間底定後,會由男方宣告親友。婚禮前一天稱之為「辜姆剌日」(yawm alghumrah),亦即其他阿拉伯國家所謂的「指甲花日」,是屬於新娘的日子,也是象徵女性告別單身步入婚姻的日子。
《關於作者》
鄭慧慈
沙烏地阿拉伯紹德國王大學阿拉伯語文學博士,臺灣首位於阿拉伯國家獲得阿拉伯語文學博士者,曾任政治大學阿拉伯語文學系教授、系主任以及外國語文學院院長,現為退休教授。 曾在英國劍橋大學擔任訪問學者,並於巴拿馬大學擔任客座教授,是巴拿馬大學第一位外籍榮譽客座教授,更是該學院第一位來自亞洲的客座教授。
著有Khilāf al-Akhfash al-Awsaṭ ʿan Sībawayh min khilāl shurūḥ Al-Kitāb ḥatā nihāyah al-qarn ar-rābiʿ al-hijrī(《伊斯蘭曆四世紀末以前Al-Kitāb及其闡釋書中Sībawayh與al-Akhfash al-Awsaṭ的理論歧異》)、Taḥqīq Dīwān ʿĀmir bn aṭ-Ṭufayl(《ʿĀmir bn aṭ-Ṭufayl詩集考證》)等多本以阿拉伯文撰寫的專書,以及《伊拉克史──兩河流域的榮與辱》、《阿拉伯文學史》、《阿拉伯奇想千年》、《解讀阿拉伯──咖啡的故鄉.文學的國度》等書。

註:本文摘自鄭慧慈的《阿拉伯半島史──伊斯蘭的崛起與地緣爭霸》,由三民書局授權換日線原文轉載並增訂小標。惟圖、文經編輯,均與原作有部分出入,欲閱讀作者完整作品,歡迎參考原書。
執行編輯:曾聖軒
核稿編輯:梅緣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