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上旬,英國的第一個學期接近尾聲或剛結束不久,由於台灣的大學較偏美制,所以筆者身邊有一些剛到英國讀書的朋友都對於英國大學上課的方式頗不能適應。因此本文以筆者在牛津大學音樂系旁聽的兩門課程(一門大學部的課程、一門碩士班的課程;英國的博士生是不需要修課的)為例,簡要介紹一下這裡的教學文化與台灣有什麼差異。
大學部──沒有包山包海的大補帖式課程
大學部課程跟台灣最大的區別是沒有所謂「大補帖」的課程,都是專題式課程。以音樂系為例,牛津大學沒有諸如「西方音樂史」、「和聲學」、「對位法」這些統整性的課程,而是「19 世紀的交響曲」、「文藝復興時期的牧歌」、「歷史還原演奏」⋯⋯這類針對專門主題進行探討的課程。至於如何將這些個別的主題整合成更大的知識拼圖,就屬於學生自己的功課。
至於課程進行的方式並無固定的形式,每週的授課時數也可能因老師的行程而有所調整,下文以筆者旁聽的課程「音樂與資本主義」為例,分享該門課程如何進行。
在台灣,大家熟悉的模式是每門課都是每週 2 至 3 小時,並有 18 週,即便扣掉期中/期末考、溫書假等等的週數,老師的實際授課時數大概也在 30-50 小時之間。而牛津大學的一個學期是 8 週,該門課程老師的總授課時數大約也是 8 小時,但在這 8 小時中,老師需要相當有效率地運用每一分鐘。
在第一週的課程,老師提供了相當豐富的閱讀書目列表供同學們參考,同時指定其中最為重要的幾本書作為上課的教材。課程評鑑的方式是一長一短兩篇報告:短的文章是關於指定閱讀教材內容的評論,確認學生對於教材內容有沒有基本的掌握;長的文章則是在「音樂與資本主義」這個大標題下讓學生與老師討論過後自訂題目,測試學生是否能將課程中的理論應用於實際的案例分析。
因此在授課的 8 小時內,老師除了扼要地講解指定閱讀教材的內容,也會預留時間讓同學們分成小組討論可能的報告寫作方向,相當考驗老師規劃上課內容的能力。學生的報告也不是所謂「期末報告」,而是會在假期過後才繳交,放假的時間是給學生專心寫作用的。
研究所──學生有備而來的專題討論
接下來是給碩士生的課程,同樣以筆者旁聽的「音樂與全球史」為例。這門課每兩週一次,共上 4 次,每次一個半小時,總計只有 6 小時的上課時數,每次上課都有大約 100 頁的指定閱讀內容。令筆者訝異的是,修課的 10 位碩士生(另有含筆者在內兩位博士生旁聽,但同樣需要參與討論)每一次上課都讀完了指定的文獻,在討論中展現出對文獻內容高度的掌握,同時能夠對文獻中作者的觀點作出評論。
在上課的一個半小時中,老師不會花任何時間講解文獻的內容,而是不斷地丟出一個又一個刺激思考的問題供同學們討論,好比「全球史的概念是什麼?音樂研究在全球史中扮演了什麼角色?」、「以民族國家為單位的國別史研究取向,對音樂史/全球史研究造成了哪些影響?」等等。也會將學生分成兩組進行辯論,題目諸如「跨國史的研究是否有助於全球史研究?」
因此雖然課程只有短短的 6 小時,但在所有學生和老師都是有備而來的前提下,6 個小時的每一分鐘都是包括所有參與者在內,密度極高的腦力激盪。最後課程評分的部分則同樣由學生自訂題目繳交報告。在修課學生對於自己的論文方向都有大致想法的前提下,通常學生會選定跟自己論文題目相關的子題,在完成課程作業的同時,也幫助自己能如期完成論文,從而最大化課程的效益。
「學生才是學習主體」的教學
雖然大學部與碩士班的上課方式還是有些不同──老師在大學部的演講課程(lecture)會提供比較多的講解;在碩士班的專題討論(seminar)中,老師的角色更偏向於是一個讓學生發言但掌握局勢的「主持人(moderator)」──但其中共同的核心價值在於:確立學生才是學習的主體。在筆者之前的文章中,也曾經從英國假期長短、師生如何面對開學、博士生如何獨立進行研究等角度討論學生自主性的重要性。希望本文能夠激發更多讀者關於「教育中誰才是學習主體」的討論。
執行編輯:邱佑寧
核稿編輯:何承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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