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科普】股東臨時會「鬧雙胞」到底是什麼?爽領兩份紀念品,竟可能是投資警訊?

對股東來說,雖然股臨會「鬧雙胞」意味著能開心拿兩份股東會紀念品,但也不免疑惑:是不是公司出了什麼事,才會一直召開股臨會?兩者之間又有什麼差別呢?
【財經科普】股東臨時會「鬧雙胞」到底是什麼?爽領兩份紀念品,竟可能是投資警訊?

在股東會召開之前,許多上市櫃公司會開放股東領取紀念品。

Photo Credit:Shutterstock

撰文:林承諭

這天,老林同時收到兩張 A 公司的股東臨時會通知書,他搔著頭想:A 公司怎麼生了雙胞胎股東會?

像是榮剛、中福,到最近的光洋科,一些上市櫃公司都曾爆出公司股東臨時會(以下簡稱股臨會)鬧雙胞;新聞也播報,該狀況是公司不同陣營為了搶經營權,於是開了兩個股東會來捙拚(tshia-piànn)。

對股東來說,雖然股臨會「鬧雙胞」意味著能開心拿兩份股東會紀念品,但也不免疑惑:是不是公司出了什麼事,才會一直召開股臨會?兩者之間又有什麼差別呢?

股東臨時會「鬧雙胞」的元凶

股臨會之所以會「鬧雙胞」,其實源於公司的一個重要人物──「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是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中的一種董事,與其他董事的不同之處在於:獨立董事「獨立於公司以外」,不是公司的大股東,也沒有在公司內部任職,與公司業務亦沒有利害關係,且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是能提供公司專業意見並監督公司運作的特殊董事(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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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聽之下,「獨立董事」好像跟專門監督公司的「監察人」(註二)很像?沒錯,的確很像。因此,《證券交易法》(以下簡稱《證交法》)規定,上市櫃公司可以選擇設置由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或是以監察人來擔任監督公司的角色。

如果公司選擇採審計委員會,依照《證交法》的規定,審計委員會即可擁有監察人的所有權限,而這些權限,需要由審計委員會內部的獨立董事經過「合議」才能行使;但《證交法》也規定,獨立董事可以不用經過審計委員會的決議,「單獨」行使部分的監察人權限。

這樣的制度設計看似可行,但監察權分頭行使的結果,就會造成「雙頭馬車」的現象。其中引發「雙胞股臨會」發生的,就是獨立董事擁有「單獨召集股東臨時會」的權限。

小股東請注意:雙胞胎股臨會有何影響?

獨立董事可以單獨召集股臨會,本意是考量公司利益,透過及時召集股東會保護股東權益;但如果獨立董事「不獨立」、甚至跟其他董事有掛鉤,那麼此一召集權就會變成「公司派」與「市場派」爭奪經營權的武器──也就是藉由獨董召集股臨會「改選董事」,讓經營權產生變動。

光洋科的案子為例,兩個股臨會就是分別由「公司派」獨董及「市場派」獨董各自召集以改選董事,雖然最後兩個股臨會分別被法院裁定禁止召開,但假設兩邊真的都開成了,不僅會讓股東摸不著頭緒、搞不清楚哪個股臨會有效;就連最後選出來的董事,也會讓人不容易弄清哪邊才有合法經營權。

這樣的情況會讓外界產生「公司經營紛爭不斷」、「公司經營不穩定」的想法,進而導致公司經營業務受到影響,最終股價下跌,影響的也是各位股東的利益。

終結亂象!修法進行中

針對這種「雙胞股臨會」亂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終於在今(2022)年啟動《證交法》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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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重點是將一些需要「合議」行使的監察權,交由審計委員會行使,並拔除獨立董事單獨行使的權限,解決監察權「雙頭馬車」的問題。

具體來說,就是把獨立董事可以單獨召集股東會的權限拿掉,修法理由提到:獨立董事擁有這個權限,導致近年發生多起同一公司數位獨立董事分別召開股臨會、引發多重股東會的情形,讓股東無所適從,難以行使股東權(例如表決權),也影響公司正常營運。

因此,是否召集股東臨時會,應該以合議制的方式來審慎評估,故將這個權利交由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來行使,讓獨立董事全體共同投票決定之。

把「雙胞通知書」視為投資警訊?

在修法通過前,股東們或許還是有機會像本文開頭的老林一樣,同時收到兩張不同版本的股臨會通知書。但由於「公司派」、「市場派」的人馬往往會利用司法途徑聲請法院裁定,讓對方開不成股臨會;或藉由商業談判手段,協調出結論,因此實務上,股東們即使遇到這類情形,或許最終也不需要跑兩趟參加。

不過,如果你收到兩張這樣的雙胞通知書,仍可以將其視作一種警訊:你所投資的公司,現在正在打經營權爭奪戰;如果發現這場戰爭還要打很久,那或許可以思考趕快脫身,不要被掃到經營權爭奪的颱風尾。

註一:「獨立董事」會組成「審計委員會」,以合議投票的方式共同監督公司。

註二:「監察人」是指公司內部,負責監督董事會執行業務及會計等事項,具有監察權、代表權、召集權的人(延伸閱讀:誰來制衡囂張的董事?監察人現身!|法白商感情)。

如果收到雙胞通知書,可以將其視作警訊:你所投資的公司,可能正在打經營權爭奪戰。圖/Shutterstock

《關於作者》

林承諭

律師高考及格,現為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組研究生。希望可以用淺顯的語句,將艱澀的法律幻化成大家都可讀懂的文字,並透過時事一起探索財經法的知識。

執行、核稿編輯:孫雅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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