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同志權益正常化」這場仗,反動者早已輸了:「反同婚 3 公投」的論據與手段,真能阻擋時代潮流?
不要選擇性閱讀新聞。然後請指出「專家學者」是誰,並附上他的研究⋯⋯給證據、講邏輯、用理性。9. 「婚姻不是基本人權,而且為什麼不立專法就好?」婚姻算不算「基本人權」,這的確有待論證。不過從直觀的角度出發,若一般男女因相愛而結合,決定締結法律上的婚姻關係,享有婚姻制度保障的義務、同時也負擔應盡的責任,實在沒有道理 LGBTI+ 群體就該被排除在外。
Jack I.C. Huang/The World 2.0
2018/04/27
1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