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12 月出獄的趙斗淳(上):為何 12 年服刑期滿,他仍讓無數南韓人義憤填膺?
註二:趙斗淳所犯下的十幾項前科內,就我看來,與此案件最有關連性有兩樁,且趙男也因這兩樁前科案件,曾入監服刑:一為,趙斗淳於1983年8月,在今日首爾江北區,強制拉扯一位少女(當時少女為19歲)進去旅館,強姦性侵得逞,事後趙男被判處3年徒期;二為,1995年12月12日,趙斗淳於路邊攤與友人喝酒時,因為席間雙方談論政治議題,理念不合,大打出手,最後在一陣鬥毆下,友人不幸傷重死亡,而趙男也因傷害致死罪,
陳慶德/現象・韓國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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