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政達@阿布達比】致農委會主委曹啟鴻:過漁之島不能再等,台灣漁業要從根本改革
違反食安等重大違法情況,罰則上則建議不得易科罰金只能入獄服刑;同時擴大權責單位的執法權、簡化漁業行政單位的操作流程。在新聘漁業官員時,著重在實務經驗而非筆試成績;減少目前官員對於漁業現場從事情況掌握程度低的窘況,只能在辦公室用公文來承辦漁業事務缺乏現場經驗分析。另外在資訊流上,漁業本是應用科學,請大幅度降低對學院派的依賴,確實依據第一線人員的回饋反應,來做為決策情報依據。
呂政達/沙漠裡的雲林漁人
2016/05/16
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