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人「沒在怕」,權利要靠自己爭取──這些年,法國職場教我的七件事情
(因為勞工名義上賺得少,稅自然也繳得少),而勞工為了得到這份工作也只好接受,但實際上卻是偷吃步的行為,真正爽到的只有資方,對勞工其實並不是雙贏──如果勞工有一天失業了、被資遣了,要領取失業救濟金,原本他月賺 2,000 歐,可以領取其中的 6 成或 7 成,但現在薪資單卻只申報 1,000 歐,他就只能領 600 至 700 歐,硬生生少了一半;另外,拿著比最低薪資還低的 1,000 歐薪資單要找房租房
喬安 Joanne/下一站,我們去旅行。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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