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出 1,014 封履歷後,終於拿到英國工作簽——倫敦時尚叢林職場課堂,「摔出來的決心」
而在我工作的品牌,績效是以整家店的業績,平均分給每個正職店員所計算出來的——當時,一個月每位正職平均約要賣出台幣 100 萬左右的商品,才能得到 £200(約新台幣 8,000 元)的「達標獎金」,賣超過也不會多給(我離職後,績效獎金已改為百分比抽佣制)——簡單來説,假設店內有十位正職,則該店在某月要有 1,000 萬的業績才會發放獎金;而在店內業績達標下
艾利王/讀者投書
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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