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腔走板的議事程序,《勞基法》修正案闖關成功──為什麼執政黨可以如此「有恃無恐」地違背民意?
而除非《勞基法》修法通過,可以讓支持執政黨的人,大於反對它的人,這樣的政策,對於連任才有意義。假設用最簡單的方法區分,老闆和老闆的家人、股東等都會投民進黨,勞工可能不太有機率投民進黨的話。那根據主計處調查,國內企業總數也不過就是 144 萬,攀親帶故拉上一些人,也不過就是 200 萬到 300 萬人,有必要為了 2、300 萬人的支持,得罪了其他 1000 多萬,甚至 2000 萬人嗎?
厭世公子/厭世公子的日記
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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