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史上最嚴個資法」上路,與我何干?──希望有「爆料」與「肉搜」文化的台灣,也能學會尊重他人隱私
特別是為了達到宣傳效果,很多時候被拍攝者常是未成年的孩童。這樣的標籤化,本來就有倫理爭議,未來也將違反 GDPR。當然,如果有主動徵詢當事者同意,將免受 GDPR 的罰則。讓人正向思考的是這樣徵求同意的多此一舉,或許可以促使發文的人多想想,是不是一定得附上當事者的照片。畢竟好心也可能做壞事。幼齡的孩子,並不一定知道,照片上傳網路是甚麼意思,更不要說,還大剌剌的被寫上,她來自弱勢家庭。
任恩儀/N1 的田野筆記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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