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球員兼裁判」──以色列史上最堅強盟友,企圖擔任以巴和談的「誠實中間人」,可能嗎?
Foreign Aid to Israel註二:根據《2008 年海軍船隻轉移法案》,「質量軍事優勢」(QME)定義如下:面對來自任何單一國家或可能出現的國家聯盟,又或來自非國家個體(non-state actor,在這部分很大程度上是指涉恐攻組織)的實質軍事威脅,有對抗和擊敗對方的能力,同時維持最低程度的破壞和傷亡;這能力是憑藉使用更優越的軍事手段──在具備充足數量下──即武器、指揮、控制、通訊
中東記事/MENA 月評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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