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判決前夕,美國最高法院備受矚目的「蛋糕爭議」案:賣不賣蛋糕,到底是公民權利,還是言論自由?
今天,如果這個案子是一家摩鐵反對一對未婚情侶入住,因為飯店宣稱這樣會傳達「婚前性行為」的偏差觀念,這樣合理嗎?又或者,一對未婚情侶,女生懷孕去看婦產科,醫生拒絕接生,因為接生的話是在鼓吹未婚生子,不覺得有些荒唐嗎?最後回歸正題,此案是該維護「言論自由」,還是該保護「公民權利」?我想這煩惱還是交給有智慧的大法官們來決定,大家可以期待今年春天,來自美國最高法院將做出的判決。
黃普辰/轉轉角度看世界
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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