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生」的權利,那有「死」的權利嗎?──印度「被動安樂死」合法化,法官:活得有尊嚴是基本人權
在這樣的前提下,自殺還是會受到譴責,教唆自殺或幫助自殺,也還是有相對應的罪行。所以依據印度現行的法律,主動安樂死即是要醫師執行剝奪他人的性命(Kill),這是有罪的。而協助自殺也是協助犯罪,也當受罰。據此,印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明確地指出,若要實現主動安樂死,那只能透過立法改變現行的法律。另外,被動安樂死並不是要求醫師殺人,只是將延長病人生命的機器(或藥物)移除,讓他自然死亡。
黃普辰/轉轉角度看世界
2018/03/20
14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