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相繼對台「示好」?──繼續「浪漫撒花」,還是認清大國博弈下,永遠只講「利益」與「實力」的現實?
再者,該法案想表達的是「國會樂見美台高層相互交流」的意思,因而授權美國行政部門所有層級的官員可以「行使本來就擁有的權利」──如果要談「友台」,嚴格上來說,象徵意義恐怕也一樣遠大於實質意義。為什麼?因為外交實務上,美方的行政體系中,絕大多數單位仍會意識到實際的「利弊得失」,特別是越高層級的官員,越不可能為了一趟出訪台灣,導致自己或自己的單位,被禁止入境中國。
Jack I.C. Huang/The World 2.0
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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