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經濟」的啟示:用「知識」和「人脈」賺錢,近百年來皆如此(利弊得失也一樣)
商場上的知名人物「轉任」或「兼任」不同企業顧問;學者利用私人時間從事非學術寫作,成為暢銷書作家(例如《魔戒》、《玫瑰的名字》等等),近代從來不乏各式案例。至於政治人物、意見領袖、明星名人們利用自己本業之外的群眾影響力「變現」,更是有上百、甚至上千年的歷史可循。只是社群媒體平台的出現、隨後更主導了全球傳播的趨勢發展,讓這些行為也遠比以往更加「規模化」、「常態化」罷了。
Jack I.C. Huang/The World 2.0
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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